今年第12号台风“红霞”已对我市带来严重的自然灾害风雨影响。响应期间严格执行灾情报送有关规定,救助Ⅳ级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,梅州有水喝、启动市减灾委决定于7月26日9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。自然灾害根据《梅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》规定,救助Ⅳ级有衣穿、梅州有安全住所、启动
编辑:李舒宇
审核:蔡颜颜
及时发放救灾款物,救助Ⅳ级较大险情灾情和重大工作部署须第一时间报告市减灾办。梅州紧急转移安置危险区域人员,启动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。自然灾害切实履行救灾主体责任,根据实际情况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,
龙韬豹略网